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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截至3月已推广25万辆

发布日期:202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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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新闻办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其中提出,要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带动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福建省工信厅总工程师施惠财说,截至今年3月,福建省共推广新能源汽车25万辆,其中,今年一季度推广新能源汽车2.7万辆,增长95.7%。下一步,福建将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作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落实好一揽子政策,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抓好政策扶持。近年来,福建省每年安排4亿元“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扩大产销,开展动力电池租赁等商业模式创新。福州、莆田、龙岩、宁德等设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电动化”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要加快政策资金兑现,积极争取国家对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施惠财说。

推进重点领域示范应用。依托《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着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中心城区物流车、环卫用车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支持景区、厂区、港区、物流园区、矿区等区域及省内岛屿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

加快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补齐城乡、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围绕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探索和推广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

继续抓新能源汽车产品对接推介。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对接活动,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推介;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同时,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参与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等的服务保障,扩大品牌影响力。

来源:新华网